2021年4月9日,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批准《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(沪建标定〔2021〕228 号)。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,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《通知》明确指出,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和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主编的《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》,经审核,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,统一编号为DG/TJ08-88-2021,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》DGJ08-88-2006同时废止。
附件:上海市《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》征求意见稿.pdf